巴哈 (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為小提琴與大鍵琴合奏總共創作了6首奏鳴曲,在歷史上佔有相當重要的意義與地位,因為從附有數字低音的古式小提琴奏鳴曲一直到邁向近代化二重奏奏鳴曲之間的過程,就是由這6首奏鳴曲擔任銜接橋樑。
第6號與前面5首不同,為五個樂章的架構,這首前後兩樂章,有第4號與第5號中所沒有的活力與明朗氣氛,從這點可感受到巴哈似乎已經克服了些許苦惱。
第一樂章,快板,G大調,4/4拍子
第二樂章,最緩板,e小調,3/4拍子
第三樂章,快板,e小調,4/4拍子,這是僅由大鍵琴獨奏的樂章。
第四樂章,慢板,b小調,4/4拍子
第五樂章,快板,G大調,6/8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