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菲利普斯 (Samuel Cornelius Phillips, 1923-2003)
山姆·菲利普斯是發掘貓王的「搖滾教父」,開啟了美國搖滾樂的黃金時代。
1950年代,由於當時的種族隔離制度,黑人演唱的藍調一直被排斥在主流之外,黑人音樂被打上「種族唱片」的標誌。但有一個地方除外——田納西州的孟菲斯。由於地處交通要道,孟菲斯匯集了福音音樂、節奏布魯斯、西部搖擺等各種音樂流派。只有在這裡,人們才能打破成見,學會欣賞不同種類的音樂。因此,山姆·菲利普斯放棄DJ的工作,來到孟菲斯。懷著對藍調的熱愛,他創立了太陽唱片公司。
菲利普斯一直以來的理想就是將黑人的藍調和白人的鄉村音樂融合起來,創造一種全新的音樂形式。眼下急需找一個願意唱黑人歌曲的白人。但作為一個剛起步的三流唱片公司,缺資金,缺人才,菲利普斯一籌莫展,直到另一個年輕人敲響了他的門。他們誰都沒有想到,這次相遇促成了搖滾樂的誕生。
1953年的夏天,18歲的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 (Elvis Aron Presley, 1935-1977)來到太陽唱片的一間錄音棚,花了3.98美元錄製了一首歌作為送給母親的生日禮物。負責錄音的女助理把錄音拷貝送到老闆菲利普斯那裡,全力推薦,然而他沒有放在心上。
幾個月後,艾維斯再次來到錄音室,隨意地唱起了節奏藍調歌曲《That's All Right》,菲利普斯聽後如獲至寶,他擁有黑人的嗓音和感覺,將藍調的靈魂演繹得淋漓盡致,這正是他一直尋找的人。幾天後,菲利普斯邀請艾維斯來錄音棚試錄歌曲。
隨後,這首隻有三件樂器伴奏的《That's All Right》在美國一炮而紅。這是一次節奏藍調和鄉村音樂的美妙結合,節奏輕快熱烈,旋律狂放暢快,宣告了一種全新音樂形式的誕生——搖滾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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