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性 (Tonal)」簡單來說,就是24個大小調,然而它是如何產生的呢?基本上,西洋音樂是以七聲音階為基礎,其中包含5個全音和2個半音,而這12個音各自能成為一個調的主音,由此得到12個大調與12個小調。
早在16世紀時,義大利音樂理論家札利諾 (Gioseffo Zarlino, 1517-1590) 便已確立了大小調性的理論基礎。一般而言,大調通常給人愉快、明亮的感覺,小調則顯得較為悲傷、沉悶。一首樂曲中,主音決定了作品本身的調性,作曲家依此譜曲,不過也可以運用轉調的方式讓樂曲的風格更為豐富。
西方音樂調性理論的發展,自後巴洛克時期一直持續到浪漫樂派,直到19世紀末後浪漫樂派時期,和聲的調性開始逐漸解體,出現了多調性與無調性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