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Opera)到了十九世紀,音樂的表現往往凌駕於戲劇之上。德國作曲家華格納 (Wilhelm Richard Wagner, 1813-1883)為了糾正此一現象,創造出一種結合舞台表演、音樂與文學創作的新歌劇形式,稱之為「樂劇(Musicdrama)」。
華格納認為,相較於音樂,作曲家們更應重視劇本的內容。他企圖融合構成歌劇的各種要素,以一種綿延不斷的無限旋律,讓音樂與劇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並以某個固定的旋律代表劇中的角色,隨劇情的發展而變化,更採用大編制的管弦樂團擴大了戲劇的表現張力。
在華格納之後,理查‧史特勞斯 (Richard Strauss, 1864-1949)也繼承了樂劇的樣式,譜寫出〈玫瑰騎士〉、〈莎樂美〉……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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