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幸福家庭練習曲」
身為家事法律師,我最常被問到的難題不是法條,而是想走走不掉、想留留不下的兩難?面對這樣的掙扎,我總會告訴她們,除了案件有 Plan B,各樣的替代方案外,妳更需要的是「心靈的 Plan B」。
我們必須承認,法律或許可以保障妳離開後不挨餓,但它沒有辦法保障妳離開後不心痛,更沒辦法修補你已經破碎的自信。而找回幸福力量的第一步,就是「找回自己」。無論妳最終的選擇是轉身離開,還是留下修補,妳都必須先把自己「愛回來」。
因為變健康、變強大、變自信了,散發出的光芒,讓原本枯萎的婚姻,奇蹟般重新開花。
B 方案的真諦,從來不是為了離婚做準備,而是為了讓妳擁有「隨時都有選擇權」的底氣。當妳不再受困於物質或情感的勒索,知道自己隨時有能力優雅轉身,就已經從這場困局中突圍了。幸福的主導權,從來不在法官的手裡,而在妳重拾自信的那一刻。
從婚姻的「終結者」變成「祝福者」,我是吳孟玲律師。
幸福家庭值得努力,讓愛永不止息,大毅建設關心您。
|吳孟玲律師的幸福家庭攻防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