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是四首法國號協奏曲中,最長大且最富麗堂皇的協奏曲。在樂曲架構上,雖然第4號不如第3號,但也充份展現莫札特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圓熟期充實技巧的傑出作品,此外,以半音演奏法為中心,對當時的法國號樂器要求高度的演奏技巧也是此曲的特徵之一。
第一樂章,莊嚴的快板,降E大調,4/4拍子。協奏風奏鳴曲形式,第一主題並未具有法國號的性格,愛因斯坦甚至認為它與清唱劇<共濟會的喜會>K.471類似。
第二樂章,浪漫曲,如歌的行板,降B大調,3/4拍子。小輪曲形式,雖然和第3號一樣為浪漫曲,但並沒有採用三段曲式,而是小輪旋曲形式寫成。
第三樂章,輪旋曲,活潑的快板,降E大調,6/8拍子。同樣屬於狩獵的終樂章,由於頻繁使用號角式的分散和弦音型,而且其輕快的伴奏音型也彷彿策馬狩獵的情景,所以本樂章又稱為[狩獵終樂章]。